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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李春同志荣获陇南市名中医称号

来源:时间:2011-03-21点击:4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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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陇南市卫生工作会议上我院中医科主任李春同志被市人民政府授予陇南市名中医称号,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以此次名中医表彰为契机,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以名中医为榜样,大力弘扬祖国医学的优秀文化,努力营造热爱中医、尊重中医、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名中医培养的长效机制,为中医事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部长指出,中医药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不能忘记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要充分尊重中医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认真研究我市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中医药的发展,要坚持中西医并重,重视和关心中医院建设,推动中医院自主、和谐健康发展。

李春,出生于1964年,1986年毕业于甘肃中医学院,现任中医科主任,参加工作至今已有25年,临床经验极其丰富,擅长中医辨证治疗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疾病,对慢性胃炎、慢性前列腺炎、慢性肝病的治疗有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