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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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实行《护理岗位分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分级管理(暂行)规定》,经2008年1月7院长书记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级护理岗位科室务于1月15日前将三级护理岗位人员名单报医院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元月十日
护理岗位分级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护理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定护理队伍人才,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的新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我院所有设立护理岗位的科室。
第三条,我院在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设立护理岗位,部分承担护理管理职能的科室设立护理岗位。护理岗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
1、设立一级护理岗位的科室有:胸外肿瘤科、脑系科、外科、骨科、妇产科、手术麻醉科、儿科、眼科、内科、心肾科(含血透室)、感染科、急救中心、附属门诊、专家门诊、门诊部、泌尿专科。
2、设立二级护理岗位的科室有:功能科、检验科、磁共振室、CT中心、放射科、口腔科(含门诊口腔科)、专家门诊排石室、专家门诊妇产科、新市街门诊理疗室、新市街门诊手术室、体检室、供应室。
3、设立三级护理岗位是对一级护理岗位的补充,指在一级护理岗位科室中,不参与临床一线值班的岗位。
第四条,一、二、三级护理岗位的人员以本规定下发执行时所在的岗位为准。
1、一级护理岗位人员指护士长和参与临床一线值班的护理人员。
2、二级护理岗位人员指本规定下发前已在二级护理岗位科室的护理专业人员。
3、三级护理岗位人员指一级护理岗位科室中不参与临床一线值班的人员。
第五条,为了尊重历史,根据新老有别的原则:
1、一级护理岗位人员享受100%的效益工资、100%的护士工资、100%的科室奖金。
2、二级护理岗位人员:
⑴本规定下发前已在二级护理岗位者,享受90%的效益工资、100%的护士工资和所在科室的奖金分配;
⑵本规定下发后调配到二级护理岗位者享受60%的效益工资、100%的护士工资和所在新科室的奖金分配。
3、三级护理岗位人员:
⑴年龄在50周岁(不含50周岁)以下者,享受70%的效益工资、100%的护士工资,奖金享受所在科室一级护理岗位临床一线值班人员奖金比例的50%。
⑵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或从管理岗位调整在三级护理岗位者,享受90%的效益工资、100%的护士工资,并按照所在科室临床一线值班人员的奖金比例分配。
第六条,本规定执行后调整到无护理岗位科室的护理人员不再享受护士工资。其中在护士岗位工作满20年及其以上者,保留护士岗位工作时的护士工资。
第七条,医院由于业务发展新设立的科室岗位,由医院确定岗位、确定级别、确定待遇。
第八条,附则
1、本规定下发后,科室安排调整到三级护理岗位的人员,由科室提出,院办、护理部备案,主管领导同意后,人员由科室调配。
2、三级护理岗位中不参与临床一线值班的时间确定为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参与临床一线值班的时间少于10个月者。
3、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4、未尽事宜由院长书记会议研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