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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总值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5-02-15 09:43:0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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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了确保医院节假日、夜班期间正常工作秩序,现就进一步明确医院行政总值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总值班的人员构成:院级领导、部分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行政总值班的值班时间:正常工作日下午17时30分至次日早8时;星期六11时45分至星期日早8时;节假日、星期日早8时至次日早8时。

 三、行政总值班职责:代表医院,协调各科室,保障医院节假日、夜班期间正常工作秩序。现场纠正工作人员违纪、不作为行为。

 四、行政总值班工作流程:夜班、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如遇到突发事件,医疗纠纷,后勤保障,诊疗活动等需要协调解决的情况时,及时向行政总值班报告。行政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解决处理。如果事态严重,无法处理,向行政总值班领导汇报。行政总值班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协调相关科室及人员及时解决。重大事件,报告院长,全院协调解决。

五、有关要求和规定: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值班人员要全力协助行政总值班行使职责,对不积极配合的科室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每月初医院将定期通报行政总值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情况。

六、监督:对行政总值班值班人员脱岗和没有及时有效解决科室反映问题的,请各科室向院办或院领导反映,如查证属实,医院将视情节追究总值班人员责任,并向全院通报处理情况。

七、行政总值班联系方式: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三楼东侧

                      值班电话:移动电话18093966967          院内8010